禁燒秸稈倡議書【一】
農民朋友們:
夏收時節已經來臨,大家辛勤的勞動即將換來豐收的喜悅。然而,近年來,部分農戶在夏收過后,在露天焚燒油菜、小麥等農作物秸稈,不僅破壞了耕地土壤結構,而且產生的濃煙污染空氣,加劇霧霾發生,嚴重影響人體健康,對交通安全構成巨大威脅。同時,秸稈焚燒容易引發火災事故,還釋放二氧化碳導致地球變暖(據統計,每焚燒1噸秸稈將產生1、5~1、8噸二氧化碳,約需1~1、5畝森林才能完全消耗)。秸稈焚燒問題已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農作物秸稈還田具有改善生態環境,增加土壤有機質,改良土壤結構,增強土壤肥力,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和提升農產品品質的作用。每還田1000公斤農作物秸稈,相當于施用12、8公斤尿素、12、2公斤過磷酸鈣、19、1公斤氯化鉀,可節約化肥成本80元。建議廣大農民朋友采用秸稈粉碎翻壓還田、秸稈覆蓋還田、堆漚還田、過腹還田等綜合利用模式。
在此,我們向廣大農民朋友倡議:
一、樹立生態環保意識,充分認識秸稈焚燒的嚴重危害。
二、積極響應號召,自覺做到不在露天焚燒秸稈。
三、主動向家人、鄰居和親戚朋友宣傳勸導,做到不燒一根秸稈、不冒一處煙。
四、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做到資源不浪費,變廢為寶我帶頭。推廣機械收割直接粉碎還田和覆蓋還田。
農民朋友們,為保護藍天碧空、建設美麗鄉村、創建生態安鄉,我們一起行動起來吧,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支持秸稈禁燒!
禁燒秸稈倡議書【二】
農民朋友們:
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嚴重污染環境,加重霧霾天氣,危害人體健康。
市委、政府高度重視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把它作為創建文明城市、建設生態密山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印發了《密山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野外焚燒秸稈的通告》,嚴禁露天焚燒秸稈,鼓勵秸稈粉碎還田等綜合利用。
露天焚燒秸稈是一種違法行為,故意焚燒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焚燒秸稈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由司法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對不聽勸阻,故意焚燒秸稈,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行動起來,堅決抵制焚燒秸稈的行為,并向公安機關、環保部門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為此,我們倡議:全市農民朋友,讓我們攜起手來,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的號召,自覺抵制露天焚燒秸稈行為,積極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并對露天焚燒秸稈違法行為進行積極舉報、主動制止。
農民朋友們,為保護藍天碧空、建設美好家園、打造生態密山,我們一起行動起來吧!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changyishu/4079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