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2006年頒布的新會計準則是一個比較龐大的系統,包含1項基本準則、38項具體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說明。下面是中國人才網的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新會計準則下的財務報告分析探討相關資料,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在這三層次的會計準則體系架構中,關于財務報告的準則就有《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現金流量表》、《中期財務報告》、《關聯方披露》、《財務報表列報》、《合并財務報表》、《分部報告》、《金融工具列報》等八項。前四項是原來就有的,此次作了重大修改,后四項是此次新增的。這八項關于財務報告的具體準則差不多占了整個具體會計準則的五分之一,形成了較為規范完整的財務報告體系。那么,新會計準則對財務報告的分析有何影響?新會計準則框架結構下,如何理解財務報告的內涵、從而進行財務報告的分析?這是值得大家深入思考的。
一、新會計準則對財務報告分析的雙重影響
新會計準則對財務報告分析具有雙重影響。一方面,新會計準則對公司財務信息的確認、計量和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財務報告分析提供了更多的原材料,比如:《無形資產》準則將企業的研究與開發支出區別對待,允許開發支出予以資本化,財務分析人員因而可以得到上市公司開發階段的具體數據,便于分析科技及創新類企業的業績及現金流,提高這類公司的估值水平;另一方面,因為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引入和公允價值的難以取得,無法杜絕上市公司發布虛假信息的可能性,這不僅加大了分析難度,同時也有可能使分析結論的準確性受到影響。
二、新會計準則下財務報告的內涵
(一)財務報告的目標是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的融合
《基本準則》第四條指出: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這是一種雙重的會計目標,是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的融合。該目標在重視財務報告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同時,強調財務報告決策有用性;在突出財務報告內容質量的同時,還必須把財務報告披露形式的質量放在顯要的位置。這是一種高質量會計準則理念對財務報告質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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